病人自主权利法与安乐死差在哪? 医说「时间」是关键

傅达仁亲友陪伴下,于瑞士完成安乐死。(图/翻摄傅达仁脸书)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体育主播傅达仁饱受胰脏癌之苦,今(7)日台湾时间下午5时在瑞士接受安乐死,享寿85岁。近2年来,他多次为台湾安乐死合法化奔走,更感慨「如果能在台湾死,谁想客死异乡?」不过,卫福部医师坦言,依照目前情势,「台湾谈安乐死言之过早」,2019年《病人自主权利法》即将上路民众可先签署「预立医嘱」,让自己有尊严地走。

安乐死与病人自主权利法差在哪里?金门医院精神科主治医师徐志云表示,主要差别在「时间」,安乐死是「即期死亡」,只要针剂药物进入身体,死亡过程就会提前;病人自主权利法则是不靠人工方式刻意延长生命,至于要删除哪些方法?就得靠病患自己决定。

依据《病人自主权利法》规定,5种类型的末期病人,包括末期病人、处于不可逆昏迷状况、永久植物状态、极重度失智和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病人疾病状况难以忍受、无法治愈且当时医疗水准无其他合适解决方法等情形,若有预立医疗决定者,医疗机构或医师可依意愿终止、撤除或不施行维持生命治疗、人工营养流体喂养。

▲医师表示,病主法还没上路,台湾谈安乐死还太早。(图/示意图达志影像

徐志云表示,台湾花了10几年,才从DNR(不施行心肺复苏术)进展到病人自主权利法,加强尊重病人意愿并注记于健保卡,免去每次DNR都要重新找代理人之苦,但这些意愿必须在病人意识清楚时方有效。

傅达仁过去主张,80岁以上的长者自愿者应有安乐死权利。对此,徐志云表示,WHO至今对安乐死持保守态度,傅达仁提出的是一个蓝图,但不是生命共识,或者大部分国家都在执行。他提到,病主法还有半年就要上路,但现在许多民众、医疗机构都对内容一知半解,「在还不知道病主法会带给大家多少权力前,直接跳到安乐死,有点太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