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协议监督专法最快明出炉 除「4+2」再增保密义务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太阳学运2日来到第16天,面对学生要求「两岸协议监督机制」法制化行政院决定推动专法,目前正一步步完成「台湾地区大陆地区订定协议处理及监督条例草案,排定明天(3日)送进行政院会审查。监督专法重点包括原先提出的「4+2」,以及明定协商原则保密义务利益回避。▲行政院发言人孙立群2日说明两岸订定协议监督专法。(图/记者赖于榛摄)监督专法重点包括,依照两岸条例中既有的国会监督程序,两岸协议均依法送立法院审议或备查。不过,行政院发言人孙立群表示,专法规定未来立法院如果想要将「备查案」改「审议案」,无需再经过朝野协商,可以直接更改。

「4+2」部分则为,「4阶段」向立法院及社会大众沟通与咨询,包含协商议题形成、协商议题业务沟通、协议签署前以及协议签署后;「2次」国安审查后才能继续协商并签署,监督专法将规定两岸协商议题的国家安全评估标准SOP,负责协议的主管机关需将协商议题及内容先提报「行政院跨部会审查」,再提报「国家安全会议」做复查

在参考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司法院大法官的解释意旨与立法院议事前例后,监督专法也将纳入两岸协议在立法院审议或备查的相关程序。另外,监督专法中也规定两岸协商原则,包括对等、尊严、互惠、确保国家安全等,并要求参与协商人员应负有保密义务、利益冲突回避义务。至于详细的草案内容,孙立群指出,希望可以在明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