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版监督草案 可能适用《两岸服务贸易协议》

▲「台湾地区大陆地区订定协议处理及监督条例草案流程图。(图/政院提供)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行政院3日通过「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订定协议处理及监督条例」草案,并转送立法院审查陆委会主委王郁琦说,未来院版如果通过,所有的还没生效的协议都适用,《两岸服贸协议》还在审议阶段,尚未生效,「照理也应适用」,但服贸现在已经不是送进立法院前的4阶段沟通,而是送进立法院如何审议的问题。▲行政院3日召开院会后记者会,左起陆委会主委王郁琦、政院发言人孙立群经济部次长杜紫军。(图/记者赖于榛摄)王郁琦列席行政院会后记者会指出,未来院版通过后,就看生效时间点,已经完成或是还在进行的协议,「不用重走」只需要对照院版看在进行到哪个阶段。王郁琦说,如果按照行政院版通过,服贸协议还没生效,就会处于立法院的审议阶段。

只是院版草案有规定,依造《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审查的协议案最多只能在立法院待6个月,就得视为完成审查,行政院可以「依法办理」让届时还没审查完的服贸通过生效,王郁琦则赶紧解释,服贸去年曾有朝野协商,需要逐条审查、逐条表决,不适用《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强调如果院版的法律通过,「朝野协商结论对法律影响是什么,要研究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