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医疗争议调解新方法!20天冷静期让你好好思考

记者卢姮倩/台北报导

近年来医疗纠纷频传北市议会5日三读通过「北市医疗争议调处自治条例修正案,未来只要是医疗争议的调处,双方当事人经调解后,有20天的时间仔细思考协商内容,再回复是否同意;北市卫生局表示,此举应能增加调解成功的机率,修正案公告预计一周内上路

根据北市卫生局医护管理处统计,近3年来受理的医疗争议共有1741件,其中有446件进入调处,成功调处的案例却仅有2.5至3成,原因大多是民众诉求与医疗机构无法达成共识,导致协商破局

根据修正案内容,未来只要与台北市的公私医院发生医疗争议,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即可向北市卫生局申请调处,但若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或代理人提起申诉,卫生局不予受理。

市议会法规委员召集人林晋章解释,过去常有家属「帮忙」提起诉讼,卫生局也不知道该不该受理,因此发生不少争议,此次修正案新增受理对象范围,除了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利害关系人也纳入其中,受理对像明确,应能减少纠纷。

过去卫生局派员调处并未明订时间,当事人必须依照调解委员的建议,另行协商或择期进行,条例修正后,未来民众若与医疗机构在沟通协商过程不合意,或是调解快成功,却「卡住」暂无法下决定,卫生局调处委员会书面建议事项寄给双方当事人,双方要在20日内以书面回复同意或不同意,若20天后仍未有共识,可再申请调处,但以一次为限。

此外,为因应资法,这项修正案也明订调处程序人,除非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调处委员许客,参与调处程序者不能录音录影摄影

北市卫生局医护处副处长杜仲杰表示,多了20天的「冷静期」,当事人可以静下心来仔细思考协商内容,或与家人讨论、征求多方意见,再决定要不要同意,此举可以提高调处的成功率,修正案公告后,预计在一周内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