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鉴赏期争议 北市府软化?郝:不全靠法律解决

▲iPhone推mini版。(图/APP01)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台北市政府与Google App下载软体鉴赏期官司拖了一年多时间,有网友看不下去投书市长信箱市府态度似乎不再如先前强硬,市长郝龙斌8日表示,在保障民众权益前提下,不必然要以法律途径解决。

北市府与Google App下载软体鉴赏期争议,最早是从iPhone的一款应用程式「超级手机号码追踪器」所引起,2011年5月,有台湾用户下载该款应用程式,发现与想像中不一样却退费无门,向市议员陈情,市府遂与Apple与Google公司杠上,要求App市场必须提供「应用程式7天鉴赏期」。

由于Google拒绝提供合理犹豫期,干脆直接关闭了台湾Android Market(现在已改为Google Play)付费购买功能,台北市政依法裁罚,Google不服打行政诉讼,去年12月27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台北市政府败诉,必须撤销对Google的裁罚,北市法务局表示将提上诉。

法务局表示,法院此项认定,将使未来业者网路上公布的定型化条款,仅能由个别消费者透过诉讼主张无效,行政机关就此失去介入保护消费者之权力;此例一开,无异要求个别消费者仅能于权益受损时,自行负担诉讼成本到法院诉讼,将使个别消费者根本无能力对抗庞大的企业经营者,恐严重冲击消费者的权益。

郝龙斌上午在市政会议记者会后表示,已指示法务局以对消费者最有利的方式来处理此事,目前法务局正与Google沟通中,因目前Google公司仍在休年假,且先前沟通已有善意回应,预定双方协商在近日内会结果

对于这项App下载软体鉴赏期争议,有民众透过市长信箱陈情,赞同网路购物消费者享有7日鉴赏期的权益;但App等数位著作权相关商品并不适用,理由是数位商品若也享有7日鉴赏期,在网路上购买软体后,遭有心人士复制及启用序号再退回,对软体公司不公

另外,也有民众留言认为台湾地区用户失去Google Play购买权限,这段时间一些专门设计给台湾用户使用的程式,也因此无法继续;另有人肯定北市府杠上Google,是基于争取消费者权益,但台北高院既已判决,且此案争执已久,希望北市府为广大Android族群着想,不要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