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争议落幕!北缆环评撤销 台北市府:决议不再上诉

▲纷扰多年的北缆开发案,北市府30日决定不再针对环评撤销上诉。

记者张暐珩/台北报导

台北市环保局30日表示,为终结北缆争议,针对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撤销北缆的环评审查结论,决定此案不再上诉,因此不再继续进行开发,北缆开发争议终于落幕,未来若希望再兴建,必须重新办理环评。

北缆争议始于民国90年,当时为纾解阳明山花季交通壅塞,台北市政府提出北投缆车计划询问环保署,依当时法令规定,无须环评。民国95年BOT厂商山林公司规划山上设置温泉住宿设施,经环保署认定为应环评而未环评,位于阳明山国家公园内的建照被撤销。民国101年俪山林公司依照环评法规定提出环境影响说明书送审,经台北市政府环评委员会审查,有条件通过,并且在102年1月16日公告审查结论。

不过,当地居民不服提起撤销审查结论的诉讼,103年7月3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本案管辖权中央环保署,判决撤销审查结论;台北市政府依照环保署及内政部建议,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上诉。103年12月18日最高行政法院将原判决废弃,发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4年10月1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俪山林公司「未提供充分且正确之资讯供环评委员会审议等,判决撤销环评审查结论。」

台北市环保局局长赖玲仪表示,依《环境影响评估法》第14条第1项,未完成或认可环评审查前,不得为开发行为,已经许可者无效,市府如今放弃上诉,等同环评审查结论撤销确定,北缆案回到没有通过环评状态。局长刘铭龙也指出,基于北缆争议纷扰多年,缺乏社会共识,基于不再浪费司法及行政资源,因此决定不上诉,为北缆争议划下句点,如果未来社会有共识要再盖北缆,需重新办理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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