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北道路环评败诉 新北市府:工程照常进行

地方中心综合报导

动工淡水河北侧沿河平面道路,虽然在2011年6月有通过环评,但因环保团体不满,开发案对环境恐有重大影响,认为应该进入二阶审查,所以提起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4日宣判,撤销原来的环评结论,等于判决环保署败诉。

▲淡北道路动土资料画面。(图/翻摄新北市政府)

反淡北道路联盟今天召开记者会宣告高等行政法院撤销环评处分结果,呼吁放弃上诉。绿党代表、淡水当地居民王钟铭表示,希望主办的新北市政府要好好的记取这一次的教训,不要再滥用环评的漏洞、强行开发。

协助提出行政诉讼律师张誉尹也谈到,全长约4.7公里淡北道路,会经过珍贵的红树林,最近的距离甚至只有1公尺,应该要做更审慎的评估才对,没想到意见却不被环评委员采纳,很高兴法院现在终于接受他们的主张

败诉消息传出后,据了解,新北市府相当「纳闷」,交通局和新工处均强调,在环保署尚未撤消环评前仍算有效,工程也会照常进行。至于环保署则回应,如有胜诉的可能,不排除会再上诉,但也可能重作一阶环评审查或进入二阶环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