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委提案修法 拟扩大政府服务听障者范围

国民党立委陈以信。(本报资料照)

国民党立委陈以信提案修法,希望扩大政府服务障者范围,能提供听障者完整有效的社会参与及社会融合所需之服务;陈以信表示,听障者日常事务需要沟通处很多,政府能提供服务变得非常有限,因此才提案修法扩大政府服务身心障碍者项目

陈以信表示,一般人打电话很方便,但听障者打电话很困难,必须有懂得手语中间人,帮忙听打或用手语视讯,才能协助听障者对外沟通。

陈指出,目前地方政府有提供这项服务,但用途设限于公共事务所需,例如申办公共业务而与公部门沟通,其他事项则不包含在内。但听障者日常事务需要沟通处很多,政府能提供服务变得非常有限。

陈以信表示,现行《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中有关提供身心障碍者近用资讯、手语翻译及同步听打之协助,皆以「公共资讯」或「公共事务」为要件,此等要件限缩政府提供协助之范围,亦不符《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所》揭示保障身心障碍者完整参与各面向社会生活意旨

她也提到,现行手语翻译服务窗口系由各直辖市、县(市)政府办理,然而因城乡差距资源分配不均等因素,各地办理情形有显著差异,造成区域不平之差别待遇。

根据陈以信提案内容,其将「公共资讯」的「公共」拿掉,使之不限于公共事务,并在原法所订「网路电信广播电视」之外,额外加上「电脑智慧型行动装置」。

为处理城乡资源差距问题,该提案也规定中央主管机关会同各直辖市、县(市)政府设立手语翻译、视讯同步听打等服务之行政支持网络,并依据各直辖市、县(市)之实际现况及需求整合及妥善分配相关资源,必要时应编列经费补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