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读「身保法」修正案 增听打服务、大众交通零障碍

立院三读「身保法修正案,增听打服务大众交通障碍。(图/示意图/翻摄自爆料公社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立法院今(1)日三读通过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修正草案新法共修正了14条条文,内容包括了总则教育权益、就业权益支持服务及经济安全,除了第61条将「听打服务」纳入地方政府服务项目因需人力培训,需要2年缓冲期外,其余13条皆于公告之日实施。未来运输业者若未提供无障碍运输服务,将被开罚1~5万元的罚锾,直至改善为止。

卫生福利部表示,台湾已于2014年12月3日通过《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施行法》,进一步落实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的精神。本次修法在第53条明定,运输业者应在所服务的路线航线区域规划适当路线、航班班次客车机船)厢(舱),提供无障碍运输服务。

社家署说,新法上路后,将令各级交通主管机关应令运输营运者,于一定期限内提出具体改善方案,届时若未提出替代方案或未改善,将被开罚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按次开罚至改善为止;但经相关身心障碍团体代表当地运输业者与社政主管机关研商同意之业者,则不在此限。

台铁为了安排身障人士搭车方便,特地对号列车安排了爱心轮椅坐位。(图/东森新闻

除了无障碍运输服务与听打服务外,此次修法还特别新增了第71条之1,明定主管机关得洽请相关机关提供办理补助业务的必要资料,减少民众申办负担;在保障身心障碍者就业权益部份,则于第33条条文中增加尊重身心障碍者之就业意愿文字,并明定职业重建服务之流程与项目。

此外,为了保障身心障碍者之教育权益,本次修正也参考特殊教育法规定,纳入各级教育主管机关应依身心障碍者之生活需要,提供各项必须之教育资源,进一步落实《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的精神,建立更全面的无障碍生活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