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会计法修正案三读通过 民代、学界报帐争议解套

记者文萱台北报导

前立委颜清标日前因喝花酒案,要求首长特别费溯及既往的除罪化,立法院31日三读通过会计法修正案,99年底前各民意机关支用研究费、各乡镇区公所支用之村里事务补助费,其核销等视为解除,不追究行政民事责任;不过,意图为自己所有非关研究执行之财物,而报支政府机关补助之研究计划费者,不适用。

◄立法院第8届第3会期结束,行政院长江宜桦赴立院拜会党团。(图/记者王文萱摄)

立法院晚间经朝野协商并三读通过,99年底前各民意机关支用研究费出国考察费、各乡镇市区公所支用之村里长事务补助费;101年底前各大专院校职员学术研究机构研究人员支用政府机关补助之研究计划费,其报支、经办、核销、支用及其他相关人员之财务责任均视为解除,不追究其行政及民事责任。

条文规定,如涉刑事责任者,不罚。但已报支不符法令之相关费用,应予缴回。不过,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所有非关研究执行之财物,而报支政府机关补助之研究计划费者,不适用前项规定。

除颜清标以外,台大医院创伤部主任柯文哲曾因涉诈领国科会补助案遭约谈,此次《会计法》修正案也增列101年底前各大专院校职员、学术研究机构研究人员支用政府机关补助之研究计划费,其报支、经办、核销、支用及其他相关人员之财务责任均视为解除,不追究其行政及民事责任。

至于已入监服刑的颜清标是否适用此法,立法院长王金平受访时说,必须端看法务机关如何解释,条文若一体适用,颜清标应能出狱;学界会计帐务牵涉到司法问题,已是历史共业,这次《会计法》修正案通过后,希望往后外界依法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