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公务员捡到26万 索不到3成报酬改拗登报道谢

▲拾金不昧索报酬,三成降为一成。(图/东森新闻资料画面)

地方中心综合报导

桃园县政府一名女科员,日前捡到单亲妈妈遗失皮包,里面共有25万9200元,由于这笔钱是向银行借来应急的,但她坚索3成谢酬,不然就行使留置权」。失主后来向立委服务处求助,不料对方竟改口说要「登报道谢」。

这名从事美容的单亲妈妈,在31日自家社区遗失这笔钱,事后从社区总干事口中,得知被在县府上班的邻居捡走,已送交派出所。当她开心的想要领回皮包时,员警转述对方表明要3成报酬(约7万7760元),否则就要行使留置权。

据了解,失主这笔钱是借来帮生病的妈妈找外籍看护用,于是转向立委杨丽环服务求助,服务处后来请女科员长官进行道德劝说。不过,对方认为,自己是依「民法规定」,但因惊动主管,她则改要求得为找立委一事「登报道歉」、「登报道谢」,稍晚之后才又说只须写信到县府道谢即可。

而女科员受访时则强调,只是依民法规定,这位单亲妈妈既然已经领回皮包,也就代表结案了」,其他的就不想再多谈。

由於单亲妈妈遗失钱的前一天,立法院才三读通过,针对现行《民法》第805条留置权规定,捡到遗失物拾得人最多只能请求1成酬谢金,且失主若为中低收入户、接受急难救助者等得以免付,而该法只等总统公布后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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