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拾获HTC旧款手机索报酬 嫌弃2百元谢金太少要告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基隆一名女子遗失一支HTC One SV手机,被「好心民众拾获交给警方不料隔几天后,失主接到对方电话,要求法定的十分之一报酬,女子告知手机并非最新款,且已使用3个月,经估价只剩2千元价值,只愿付2百元酬金;但拾获民众认为钱太少,若无法达成共识,将到法院提民事诉讼。

▼女捡智慧型手机索酬,嫌200元少。

据了解,涂姓大生本月1日到台北市西门町逛街,回到基隆住处才发现手机掉了,慌张地向友人借了电话拨打自己手机,接起电话的是名警员,他向涂姓女大生表示,手机已经被拾获并送到警局

女大生听到后,兴奋地赶往台北市万华分局汉中派出所领回手机,原以为事情就这样落幕,不料,10天后,女大生接到员警电话表示,捡到手机的小姐,想要与她联络涂女为了表达感谢之意,没想太多就提供自己电话给对方。

双方连络后,涂女才知道对方想索取手机价值的十分之一当作报酬,她向对方解释,失而复得的手机并非HTC新型机,是携门号电信行购入的,且已使用3个月以上,市场价值只剩2千元,只能付200元当谢筹

没想到对方却说「手机价格不是单方面说了算」,扬言若是双方价格认定差异太大,将向法院提出诉讼,由第三方来判定手机价格。

针对现行民法规定,拾得人最多只能请求1成酬谢金;且如果失物者为中低收入户、接受急难救助者等得以免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