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iPhone就弄丢!他赠拾获女4千元 反被开口讨「5倍酬劳」
▲一名女子捡到iPhone手机,向失主索讨2.2万元酬劳,最后被告上法院。(示意图/CFP)
记者柯振中/综合报导
贵州省铜仁市一名陈姓蛋糕店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不慎遗失刚买的iPhone手机,上网求助后找到拾得手机的邓姓女子,没想到对方竟狮子大开口,讨要5,000元(人民币,下同,约新台币2.2万元)的酬劳,否则拒绝归还。陈姓员工无奈之下,只能一状告上法院,如今判决结果出炉,邓女被判须赔8,500元(约新台币3.8万元)。
综合陆媒报导,陈姓员工在铜仁市石阡县某蛋糕店工作,2024年初刚换新iPhone,没想到在派送蛋糕的过程中,不慎将新手机遗失,吓得他赶紧上网求助,发布协寻讯息。
经过一段时间的等待,陈姓员工发现,自己的手机被邓女捡到,于是联系了对方,并且承诺给予1,000元(约新台币4,467元)的酬劳。
没想到,邓女听完以后,反而是狮子大开口,索讨5,000元(约新台币2.2万元),否则的话拒绝归还手机。陈姓员工几经沟通无效,无奈之下只能报警处理。
▲一名女子捡到iPhone手机,向失主索讨2.2万元酬劳,最后被告上法院。(示意图/CFP)
不过,员警找上门以后,邓女仍旧坚持,不付这笔钱就不归还手机。陈姓员工无奈之下,只能将人告上法院。
在审理的过程中,邓女则声称,她并非恶意偷窃、抢劫手机,而是在路边捡到的,因为与陈姓员工沟通时有冲突,才会导致这起事件发生,目前捡到的手机已被孙子弄丢。
对此,法院审理后认定,捡到遗失物应还给失主,拾得人也要及时通知领取,或是送给警方,且在过程中要妥善保管遗失物,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遗失物毁损、消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官认为,邓女捡到手机后拒绝归还,更声称已将手机遗失,行为已经损害了陈姓员工的权益,因此判邓女须赔8,500元(约新台币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