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手机遗失给4千元谢礼 竟遭狮子大开口索讨5倍

邓女非但不接受这一合理的酬谢,反而开口索要5000元人民币,否则拒绝归还手机。(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近日,大陆贵州省石阡县发生一起引人注目的拾得遗失物的案件,一名大妈因捡到一支苹果手机不愿归还,反而索要高额报酬,最终被法院判决赔偿失主经济损失。这起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根据《红星新闻》的报导,石阡县城内一家蛋糕店的陈姓男员工在今年2月外出送蛋糕时,不慎遗失了一部刚花费9500元人民币购买的苹果手机。陈男随即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寻物启事,并很快得知手机被邓姓女子捡到,于是主动联系邓女,表示愿意支付1000元人民币作为酬谢,请求对方归还手机。

然而,令人震惊的是,邓女非但不接受这一合理的酬谢,反而开口索要5000元人民币,否则拒绝归还手机。陈男无奈之下报警,警方陪同陈男一同前往邓女家中协商,但邓女态度强硬,依然不肯归还手机。

陈男只好诉诸法律,石阡县人民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前往邓女家中送达法律文书并进行调查。邓女承认捡到手机,但坚称并非偷窃或抢劫所得,并以与陈男沟通时发生口头冲突为由,要求陈男必须亲自从石阡县城燃放鞭炮到其家中,方才愿意归还手机。此外,邓女还声称手机已被其孙子弄丢。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给权利人,并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送交相关部门。拾得人在将遗失物送交相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遗失物毁损或丢失,应承担民事责任。邓女在捡到手机后,不仅未能妥善保管,还拒绝归还,已经损害了陈男的合法权益。邓女要求陈男放炮到其家中的做法,严重违反了公序良俗。

最终,石阡县法院依法判决邓女赔偿陈男经济损失8500元人民币。这一判决引发了网友的广泛讨论,许多人纷纷表示,「大快人心」、「贪心不足蛇吞象」、「大妈这是敲诈了吧,1000还不知足」、「判得好,希望8500元能执行到位」、「敬酒不吃吃罚酒的现代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