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营事业1.9万名「年金孤儿」 立法院三读通过纳保障

▲立法院会29日三读通过公教人员保险法修正案。(图/记者陈明仁摄)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

立法院上午三读通过《公教人员保险法》修正案,继私校教师纳保后,未来公营事业包括经济部所属的油、电、糖、水等国营事业台湾烟酒公司员工,也将比照退休后可领有养老年金给付。根据铨叙部先前的估算,修法适用范围约为1万9千人,国库每年支出包括保费、超额年金约2.4亿元。

提案的国民党立委吕学樟表示,公教人员保险法去年三读通过时,让已退休的私校教师可以请领公保年金,并可回溯到民国99年1月1日,但现行在公营事业单位服务的员工仍有不少人没有年金保障,退休也未领优存,成为「年金孤儿」。民进党立委吴宜臻也认同修法能解决「年金孤儿」问题

修法通过后,为使受益对象与去年三读通过的私校教职员权益一致,修法后将回溯到去年6月1日起算,并排除中央民代政务官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