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立法院按一个赞!
终于可以给也号称是台湾四大「乱源之一」的立法院按一个赞了;媒体报导,立法院院会日昨三读通过《紧急医疗救护法》部分条文修正,强制规定公共场所应设自动体外心脏电击去颤器(AED),倘若遇到病患发生突发性心脏不适问题时,就能赶在救护车抵达前先行抢救,并预计修法免除使用者相关刑责。依据行政院卫生署医事处副处长王宗曦表示,台湾每年约有两万余名患者在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医护人员在救护车上使用AED电击抢救,可将病患存活率从不到1%提升到5%,若在公共场合也设置AED,根据邻国日本经验,患者的存活率亦可从7%大幅提升到38%。
此外,为让一般民众敢勇于在公共场所使用AED抢救人命,修正案还同时通过使用AED救人时,可适用《民法》、《刑法》「紧急避难免责」相关规定,并且救护人员若是在非执勤期间内救人,亦可同时适用免责规定,卫生署规划,期望四年后能达到台湾每十万人即有二十五台AED的理想。对于国内近期曾发生多起所谓「中指萧」恶意阻挡救护车延误病患就医的不良行径,《紧急医疗救护法》修正案也通过,救护车除现有的警鸣器与红色闪光灯外,还应加装车厢内外监视录影器材,以便在事故不幸发生时搜证避免纠纷,同时亦可防止救护车被滥用于非公务行程等。
坦白说,这样做「实事、好事」就对了,所以,谁说立法院蓝绿党团只会、只能无病呻吟、蓝绿恶斗或是每天都在「喇低赛」?其实,台湾目前最欠缺的就是此种「就事论事」、「科学数据论证」以及以「民众公共利益」角度出发的良善政策规划,真心期待类似的正确政策,以及行政院、立法院的「互动与表现」乃至于台湾未来的经济发展规划、钓鱼台等的国安问题,都能够像AED修法设置一样,好好地替台湾的未来打上一剂「强心针」与「即时针」,从新、从心地东山再起,再创另一波的政治经济奇迹。
●作者胡文琦,台北,文史工作者。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参与,来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