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胡市长按一百个赞!

胡文琦

好样地,胡志强市长媒体报导,因为酒后驾驶肇事害人不浅,日前,台中市长胡志强表示,他曾写信给法务部长曾勇夫建议日后酒驾应采连坐惩罚同车乘客

对此,法务部长曾勇夫指出,已收到胡市长的来信,并已指示「刑法研修小组」着手进行研究;惟相关官员强调,「目前」依照刑事的相关处罚原则刑罚效力仅可及于行为当事人共犯,若要拿刑法来制裁酒驾的同车者甚至是提供酒精业者「并不可行」。

老实说,坊间有谓,「规定是死的、人却是活的」,所谓拿刑法来连坐惩罚同车者的「与时俱进、审时度势、因时制宜」的良善「修法」建议,讲白了,就只有要不要、想不想、该不该的道德勇气与坚持魄力,哪有什么「不可行」或「做不到」的理由借口?进一步言,是项修法基本上只要合乎「比例原则」,并有完整的配套对应措施,即可对酒驾肇事形成更强的约束力与吓阻力量。

准此,除了要提醒所谓专业的「刑法研修小组」切莫掉入「制式法匠」的八股窠臼画地自限外,更要期许研修小组发挥坚持作对的事的坚持与勇气,因此,笔者要向此番提议修法的胡志强市长献上最高敬意,在面对日趋升高的酒驾趋势,您的修法建议与「剑及履及」的写信陈情动作,对于一位这样好的「地方父母官」,真要给您按一百个赞啦!

作者胡文琦,台北文史工作者。以上言论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参与,来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