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台湾商誉!中国货来台洗产地「重罚300万」 立法院三读通过

行政院三读通过中国货来台产地重罚300万。(图/交通部观光局提供)

记者林彦臣综合报导

受到美中贸易影响,查获部分中国制产品借由转运的方式台湾洗产地,未避免影响台湾货品商誉,立法院3日三读通过修正贸易法部分条文,若厂商标示不实产地,罚锾上限由新台币30万元大幅提高到300万元。

行政院提案指出,受到美中贸易战影响,近来查获厂商提供不实原产地证明书,供中国制货品使用,规避外国对中国制产品的课征关税反倾销税,导致欧盟对台湾多项货品展开调查有损台湾整体产业利益及商誉。

为有效遏止「洗产地」行为,三读通过条文中,大幅调高罚锾,若厂商对产地标示不实(洗产地)、使用不实贸易证明文件违法输出战略性高科技货品至非管制地区,或签发单位未依规定程序签发产证等违法行为,罚锾由原本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大幅调高为6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为促进民众协助检举不法,增订检举奖励规定,因此拟具贸易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现行条文中,原规范文字只提到进出口人不得「使用」不实的贸易许可及证明文件,导致有不肖业者提出若只「申请」而「未使用」应不罚;三读通过条文明确修正,将以虚伪不实方式「申请」贸易许可、贸易文件也纳入处罚。

经济部指出,美国依「301条款」对中国产品课征额外关税,导致不肖业者将中国产品运至台湾,并「Made in Taiwan」名义再输往美国,规避美对中课征的额外关税,确实严重影响贸易秩序及台湾产品在国外的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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