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读通过 国家运动科学中心设置条例

立法院三读通过国家运动科学中心设置条例,体育署也已于111年6月21 日成立筹备处。(体育署提供)

我国选手在东京奥运写下历史佳绩,其中运动科学后勤支援扮演相当重要角色。东奥结束后,各界企盼我国能参考先进国家成立国家运动科学专责机构,扩大运动科学支援国家级优秀运动选手培训参赛之量能。因此,在行政院政策指示下,教育部体育署积极研拟「国家运动科学中心设置条例(草案)」,并于立法院朝野委员共同支持下,历经半年多的审查及协商,昨日经立法院三读通过,使台湾运动科学的发展迈向新的里程碑。

体育署表示,为考量我国竞技运动选手培育的长远规划及运动科学长远发展,未来国家运动科学中心的业务,包括办理国家优秀运动选手培训、参赛所需之运动科学支援服务、健康管理及医疗照护,并办理国际赛事资讯的搜集、分析、支援及推动运动科学研究,亦将衡酌该中心的量能,进行运动科技之研发、技术移转及加值应用,以提升产业竞争力。同时,协助规划及培育运动科学专业人才,将运动科学成果推广全民运用。

体育署后续将会同国家运动科学中心筹备处,积极办理设置条例相关子法及配套措施之拟订工作,妥善规划国家运动科学中心内部组织架构,同时为兼顾衔续运科支援2021成都世大运、2022杭州亚运国家培训队之前提下,进行后续的筹备工作及人力增聘,期借由专责化的行政法人运动科学机构,扩大支援国家级优秀运动选手培训参赛,提升选手竞技实力,为我国争取国际体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