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读通过! 调查局新设1副首长 掌理科技侦查
立法院会5日由副院长蔡其昌(如图)三读通过法务部调查局组织法第5条条文,将现行副局长员额数从2人改为3人;调查局表示,为落实科技侦查专业化等,需增置科技副局长1名,襄助调查局长推展科技侦查业务等。(张铠乙摄)
立法院会今三读通过法务部调查局组织法第5条条文,将现行副局长员额数从2人改为3人;调查局表示,为落实科技侦查专业化等,需增置科技副局长1名,襄助调查局长推展科技侦查业务等。
调查局表示,为落实科技侦查专业化等,新增1位副首长业务规划为综理科技发展、电脑与网路犯罪侦处、资通安全、鉴识科学及通讯监察等科技侦查业务,并襄助调查局长推展科技侦查业务等。
现行法务部调查局组织法第5条条文规定,调查局置局长1人,职务列简任第13职等至第14职等,综理局务,并指挥监督所属机关及人员;副局长2人,职务列简任第12职等,襄理局务。
调查局指出,为落实科技侦查专业化、积极与国家重要关键基础设施建立资安联防与情资分享伙伴关系,调查局亟需增置科技副首长1名,襄助局长推展科技侦查业务,以综理调查局科技发展、电脑与网路犯罪侦处、资通安全、鉴识科学及通讯监察等科技研发与犯罪调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