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产业发展 文策院设置条例三读通过

立法院今(25)日三读通过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第五条、第七条、第三十条修正草案」、「文化内容策进院设置条例草案」,文化部郑丽君表示,法案读后预计明(108)年上半年可成立行政法人「文化内容策进院」(下称文策院),以国家概念振兴市场,支持影视流行音乐图文出版、数位出版、游戏时尚设计艺术支援及文化科技应用等文化内容产业的产制传播国际化发展。文策院重点工作将包括台湾原生文化内容开发与科技应用、完善文化金融体系国内外市场及通路拓展、国家文化品牌之国际布局等。

文策院的成立可说是民国99年「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公布施行后,为促进我国文化经济发展跨出的重要一步。

郑丽君表示,为健全文化经济生态系,文化部两年来启动多项重要计划,对产业生态系的正面效益也逐渐显现。

首先,文化部于107年4月开办文化内容投资计划,全数投入国发基金投资文创产业的100亿元总额度,并研发专业投资评估工具,包含无形资产评等机制、文化内容CSR推荐平台,及融资信保贷款保证等,逐步建立文化金融体系,期盼带动民间投融资。未来文策院将成为促进投融资的国内外媒合平台,协力卷动更多公私部门资金挹注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