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语言研究发展基金会设置条例 今院会通过

行政院于今(26)日通过原民会所提「原住民族语言研究发展基金会设置条例草案,未来将设置基金会推动原住民族语言的研究与推广。原民会指出,法案送请立法院审议后,将积极向立法院朝野党团及社会各界沟通说明,并期能尽早完成立法程序

原民会表示,「原住民族语言研究发展基金会设置条例」草案的订定,是为落实《原住民族基本法》第9条及去年6月14日总统公布的《原住民族语言发展法》第27条设置原住民族语言研究发展专责机构规定

该草案内容计有20条,包含基金会性质经费来源、业务范围、组织编制、人事任免、编审及解散程序等;基金会成立后的主要任务包括推动族语研究、研发族语教学、典藏族语料、推广族语使用及受托办理族语认证等工作

原民会指出,这些工作目前以招标方式委托学校院或补助各地方政府办理,尔后将由基金会聘请专业研究员统筹执行,除了保障人员及经费的稳定,亦可确保研发工作的品质

原民会主委夷将·拔路儿(Icyang Parod)表示,原民会未来每年会编列预算捐助基金会办理各项业务,并与该基金会合作,在原住民族语言复振政策分析教材教具教学方法推广,语料库建置,著作出版及人才培育方面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