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通过运动产业发展条例修正条文 中华奥会主席深感欣慰

中华奥会主席林鸿道(左二)与身兼中华职棒会长的立法院副院长蔡其昌(左一)11月22日与东奥男子团体射箭银牌选手汤智钧、举重金牌选手郭婞淳、T1联盟会长钱薇娟(右一)、职篮联盟「P. LEAGUE+」执行长陈建州(右二)、中职富邦悍将副领队陈金锋等体育界人士一同拜会朝野党团,为体育界请命,呼吁尽速通过《运动产业发展条例》第26条之2修法,增订企业捐助运动产业的抵税额度,提升企业扩大参与体育的诱因,共创体育产业蓬勃发展。(黄世麒摄/资料照)

攸关体育界发展甚钜的「运动产业发展条例」部分条文,今天经立法院三读通过,为运动产业注入新活血,中华奥会林鸿道主席闻讯深感振奋与欣慰,感谢政府重视运动及体育发展的用心与决心。

林鸿道主席长期以来十分关心本法案的进度,不时向政府提出建言。11月22日更邀集立法院副院长、中职会长蔡其昌率领P.LEAGUE执行长陈建州、T1联盟会长钱薇娟、东京奥运举重金牌选手郭婞淳、射箭国手汤智钧、「台湾巨砲」富邦顾问陈金锋等体育界人士,一起赴立院拜会各党团为体育界请命,呼吁尽速通过「运动产业发展条例」第26条之2修法,增订企业捐助运动产业的抵税额度,提升企业扩大参与体育的诱因。

林鸿道主席深庆一切努力终于开花结果,立法院会7日三读修正通过「运动产业发展条例」部分条文,其中新增第26-2条明定教育部为促进职业或业余运动业及重点运动赛事的发展,得设置专户,办理营利事业捐赠有关事宜,用于发展职业或业余运动及相关赛事。

林鸿道主席代表体育界感谢立法院通过这个修正案,他特别强调此次修法对体育界非常重要,有了企业资源的投入与赞助对于发展职业、业余运动或相关赛事有很显著的帮助,因为仅靠政府的帮助,力量还是有限,需要各界共同的支持与协助。如今政府提供企业优惠与诱因,大力支持体育发展,定能为选手争取更好的环境与资源,创造体育发展的荣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