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今拟通过货物税条例修正
行政院会30日将通过财政部拟具「货物税条例」第11条之1、第31条修正草案。而重点包含现行新购节能家电每台最高减免2,000元措施,原本6月14日到期,将再延长两年,到2025年6月14日止。
为鼓励民众购买节能电器以达节能减碳绿色消费政策目标,现行货物税11条之1规定自2021年6月15日起至2023年6月14日止,购买经经济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级为第一级或第二级/的新电冰箱、新冷暖气机或新除湿机,每台最高减征货物税2,000元。
财政部先前指出,该项措施实施后,有效创造节电效益,抑低二氧化碳排放及节省民众电费负担,对社会经济具正面效益。且据经济部统计,目前十年以上老旧电冰箱、冷暖气机及除湿机仍有835万台,占家庭现存数量达25%,为持续鼓励民众购买节能电器产品,并带动电器产业转型发展,财政部预告修法,第二度展延实施二年至2025年6月14日止。
实际上,行政院去年底也宣布推出史上最大规模的30亿元家电汰旧换新节能补助,可望带动2023年新一波老旧家电汰换潮。购买能源效率分级标示一级的冷气、冰箱,家户均可申请每台最高补助3,000元。等于加上财政部退税,民众最多可以领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