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读通过《国防产业发展条例》修正 立委:政府组织不稳定也会造成「法律不正确」

邱臣远说,针对已经完成组织改造的机关,应加快盘点相关法令修改进度。(取自邱臣远脸书)

立法院今天(15日)三读通过《国防产业发展条例》部分条文修正,有鉴于前身为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的科技部,在行政院组改后,正式改制为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但《国防产业发展条例》还未随之调整,所以对本案修正。民众党党团总召邱臣远表示,希望藉这次修法,督促各部会应该化被动为主动,针对已经完成组织改造的机关,加快盘点相关法令修改进度。

立委指出,立法院已三读通过《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组织法》,科技部正式启动组织调整,将转型为「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为促进我国整体科学研究发展及跨部会整合。但现行「国防产业发展条例」第2条相关文字尚未随之调整,所以予以修正。

国防部书面报告指出,为有效结合政府与民间力量,发展国防产业,达成国内研发、产制武器装备及后勤支援为优先之目标,以落实国防独立自主之基本方针,将现行法规中《国防产业发展条例》所称的主管机关「科技部」修正为「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

邱臣远指出,这次修法中凸显了非常严肃的问题,当政府组织不稳定时,也会造成法律的不正确及不确定性。科技部在104年从国科会改组,今年度再度改回国科会,连带使得相关法令必须滚动式一并修正,但政府并未主动盘点相关法律,进行同步修正,使得《太空发展法》、《科学园区设置管理条例》、《国家重点领域产业合作及人才培训创新条例》的主管机关都停留在国科会,而《财团法人国家实验研究院设置条例》的主管机关,更停留在104年以前的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

邱臣远说,希望透过这次《国防产业发展条例》的修正,督促各部会应该化被动为主动,针对已经完成组织改造的机关,加快盘点相关法令修改进度,以达到配套措施即时性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