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会通过《农会法》修正草案 官派条文确定删除

行政院会今天通过《农会法》修正草案,其中,备受争议的官派三分之一专业理事条文确定删除。(本报资料照)

农委会为端正农会不良选风、强化农会自治,日期预告《农会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其中,修正条文增列三分之一官派专业理事,引发各界议论。不过,行政院会今天通过的《农会法》修正草案中,农委会已自行删除相关条文。

农委会指出,此次修正《农会法》部分条文案,是因应农业贸易自由化冲击,扩大农民团体合作经营,强化农会理(监)事会运作机制,提升农会人力素质,遏止部分农会贿选歪风,以促进农会永续发展,并强化农会与政府间合作。

每逢农会选举,贿选传闻不断,现行《农会法》贿选刑度仅为3年以下,且案件审理过程常,往往当事人已经卸任职务,相关案件仍未完成审理。修法后,刑度修改为最高7年,罚金也从最高9万元提高,提高为最重1000万元,并且必须在6个月内审判完毕。

此次修法重点还包括,为强化各级农会自治精神,总干事任期届满未能产生时,删除得由上级农会、中央主管机关遴派合格人员代理规定,改由各该农会依照主任秘书(秘书)、会务部主任等职务位阶,依序代理。

同时,为提升农会聘雇人员素质,并提高农会统一考训作业之公信力,明订中央主管机关订定统一考训办法,督导中华民国农会办理。另外,增订对于农会理事长(常务监事)无正当理由不召开会议超过二个会次应予解除职务,及理(监)事连续二次无故缺席会议者视同辞职规定。

此次修法草案,最受关注的就是农委会先前预告提到,增列三分之一官派专业理事,遭质疑蔡政府安插人马,引发轩然大波,农委会政策大转弯,日前报行政院版本已自行删除相关争议条文,行政院今日通过草案版本,确实未见该条争议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