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会通过「人口贩运防制法修正草案」扩大打击犯罪

为避免柬埔寨事件再度发生,新增犯罪份子如剥削并利用被害人实行依我国法律有刑罚的行为,最低可处1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报资料照片)

为打击集团犯罪,行政院院会今日通过内政部拟具的「人口贩运防制法」修正草案,将函请立法院审议,这次修正草案全文共47条,主要为强化打击犯罪集团剥削、奴役及利用被害人犯罪等新型态人口贩运态样。

内政部表示,人口贩运议题是国际社会公认恶性重大且残害人权甚钜的犯罪行为,各项打击人口贩运工作成效虽为国际社会所肯定,但是新兴的人口贩运型态应运而生;经多次邀集专家学者、民间团体及司法院、法务部、劳动部、卫福部等机关共同研商,将全文重新逐一盘点修正,确立「扩大打击严惩犯罪」、「以保护被害人为中心」两项核心理念,期使我国人权保障工作,更加精进完备。

内政部指出,这次修法有4大重点,接轨国际规范及趋势,现行人口贩运定义对劳动剥削的范围,与「联合国打击人口贩运议定书」尚有落差,考量国际间部分国家,已将利用被害人从事犯罪活动并加以剥削,列为劳动剥削的态样之一,因此修正定义,将使被害人遭受「强迫劳动、从事劳动与报酬显不相当的工作、实行依我国有法律有刑罚的行为、为奴隶或类似奴隶」等,都纳入劳动剥削范围。

内政部表示,第二是深化保护被害人权益,增订疑似被害人对于鉴别结果不服,得经原鉴别机关向其上级机关(提出异议,使救济程序更迅速。又为利外籍被害人留台谋职,并提高作证或指认加害人的意愿,修正放宽核发1年期的居留许可。

内政部指出,这次也增订非机构式的安置服务,以及因特殊情况须在外租赁房屋或居住于工作地点等,都能获得政府提供的福利服务措施。

内政部表示,为避免柬埔寨事件再度发生,新增犯罪份子如剥削并利用被害人实行依我国法律有刑罚的行为,最低可处1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

内政部指出,另外也新增犯罪份子如果意图剥削,以强暴、胁迫、诈术等不法手段而进行招募运送容留等不法作为,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害人如未满18岁,更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对于以强暴、胁迫、诈术等不法手段,使人从事劳动与报酬显不相当的工作时,这次也增订最低刑度为1年以上,期吓阻不法,维护劳动者基本人权。

内政部指出,这次修法幅度较大,将积极与立法院朝野各党团沟通协调,期盼社会各界支持,尽速完成修法,以强化政府打击人口贩运的力道,让基本人权能获更完善周延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