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APG第三轮评鉴成绩 政院通过洗钱防制法、资恐防制法修正案

为争取APG第三轮评鉴有好成绩,行政院会上午一口气通过《洗钱防制法》与《资恐防制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将送立法院审议,其中除了扩法遵用到「非金融机构事业人员」并增加5万至100万罚锾;受金融制裁对象也扩大。法务部次长蔡碧仲说,相关修法应该会在APG要求的期程内完成。

蔡碧仲说,今年11月5日到16日,台湾即将进行APG现地评鉴,前次洗钱防制等修法补足第2轮评鉴需求,所以去年7月20日台湾无条件脱离追踪名单,但今年11月第3轮相互评鉴,有异于第2轮评鉴方法,法遵要求变成基本配备,经过多次大型国家风险评估会议及聘请外籍专家检视,目前国家法制还未将内稽内控及教育训练纳入规范,要尽速补正,相关修法要纳入评鉴范围内才能计分,也就是评鉴员评鉴完之前要把法制完备才能计分。

蔡碧仲表示,《洗钱防制法》的重点在第6条,《资恐防治法》的重点在第7条,由于落实法遵文化观念是洗钱防制的根基,所以在金融机构外增加「非金融机构事业及人员」,也就是规范的对象扩大,把内稽内控的程序教育训练跟审查纳入法制规范,最重要的是裁罚,在修正前没有裁罚,未依规定可处5万到100万罚锾,金融机构的裁罚则提高到50万至1000万罚锾,

至于资恐防制,蔡碧仲说,最近有目标性金融制裁案,修法后也会扩及被制裁者直接或间接控制的财物财产利益,例如被制裁者自己持有的财产不得移转,请亲友代为持有,或者以信托方式持有的财产都会受到限制。

至于资恐防制法新增第5条之1,主管机关依法指定制裁名单前,得不给了该个人法人团体陈述意见机会,是否侵害当事人权益,蔡碧仲则说,相关程序都是依进行,陈述问题事后还是有救济途径,若有不完整之处,还可以再检讨。

有跟党团沟通请求协助,其实不是只有执政党在意的事,是国家现地评鉴程序里,如果有修法,很可能会有非常不错的成绩,未如期修法是没有分数的,所以会向立委积极报告,修法的必要及迫切性,应该会在APG要求的期程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