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评鉴!立法院三读《洗钱防制法》 柯建铭:尽速请蔡英文公告施行

民进党总召柯建铭。(资料照/记者林敬旻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因应亚太防制洗钱组织(APG)评鉴团将在5日展开第3轮评鉴,立法院2日三读通过《洗钱防制法修正案及《资恐防制法》修正案,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表示,完成修法后,台湾可望从「加强追踪国家」提升到最高等级的「一般追踪国家」,为了拚评鉴,将以最快速度,请总统英文5日公告施行。

因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使用越趋频繁,《洗钱防制法》将「虚拟通货平台交易业务」纳入洗钱防制的一环,法务部也将另立行政命令,使虚拟通货交易负有客户审查、交易纪录保存及申报可疑交易报告义务

条文也明定,应建立洗防内控内稽制度规范对象,将从现行只有金融机构,扩大至「非金融事业人员」,新增对象包括律师会计师、不动产经纪业、地政士等,柯建铭表示,将与国际接轨。此外,也建立洗钱防制内稽内控制度置,定期更新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风险评估报告,金融机构违者可处最高1000 万元罚锾,非金融事业或人员最高也可处100 万元罚锾。

《资恐防制法》修正案则是扩大「目标性金融制裁」的范围,扩及依照被制裁者指示处理的相关资产。此外,主管机关认定个人法人有实行恐怖攻击的计划,并为此计划搜集财物时,得将之指定为制裁名单,并公告名称。主管机关指定制裁名单前,可以「不给予该个人、法人或团体陈述意见机会」。且遭主管机关指定、除名的个人、法人、团体,自公告时就生效。柯建铭强调,指定的非金融事业或人员负有通报义务。

柯建铭说,「一般追踪」的国家,每两年提出追踪报告给APG审查即可;「加强追踪」国家,则需要每年提供追踪报告,而「紧急加强追踪」国家,则须每季向APG报告改善进度。

民进党立委周春米也指出,若今年APG第三次相互评鉴之绩效不佳,将使台湾资金汇出入大受影响、金融机构在海外的业务受到限缩、国人赴海外投资遭受严格审查等种种不利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