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停」身心障碍者停车格 洪慈庸提案最高罚1.5万
▲洪慈庸提案,乱停身心障碍者车位将对业者开罚。(资料照/记者张一中摄)
依据现行《停车场法》规定,路边「乱停」身心障碍车位,仅要求主管机关劝导,并无具体罚则。时代力量立委洪慈庸表示,她已经提案修正《停车场法》部分条文,若是在停车场内,身心障碍者专用停车位遭到挪用或违规停放,可处负责人3000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缓。
洪慈庸表示,她日前接获身障者陈情,指有身障者到停车场停车时,往往设置于离出入口较近的身心障碍者专用车位被占用,却没有业者愿意出面处理。因此,她决定提案修正停车场法,希望能处罚停车场业者,以督促业者善尽管理责任。
「友善的环境,我们一起打造」,洪慈庸表示,未来也将进一步去监督、稽查实施状况,以免罚则明定了,却没有被妥善实施。未来,除了消极的「事后处罚」,也可以自动自发地体谅他人的不便与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