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目驾驶「占停」警车和身障专用停车格 屏警今年已开539罚单
▲屏东县警方今年以来,对违规停放车辆开出539张罚单 。(图/记者陈昆福翻摄,以下同)
记者陈昆福/屏东报导
屏东县政府警察局为增加警方打击犯罪的机动性,在屏东市林森路等道路均划有「巡逻车专用」停车格,却有驾驶人无视该标示,大刺刺地将车辆停放在该位置上,交通队长魏坤男表示,驾驶人将车辆停在巡逻车专用车位,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条第56条第1项第9款规定,可以开罚600~1200元,必要时会进行拖吊,吁请驾驶人注意。
屏东县警局周边的林森路等道路,警方划设有「巡逻车停车位」停车格,最近却被发现有驾驶人将自小客车停放在该停车格内,引来惹议,有人说,「停车位上明明写着斗大的巡逻车停车位」,但有驾驶人却不信邪在太岁爷动土,将车辆停放在巡逻车专用停车格内。
屏东县警局交通队长魏坤男表示,驾驶人将车辆停在巡逻车专用车位,与占用身心障碍专用停车位一样,都是违规停车行为,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条第56条第1项第9款规定可以开罚600~1200元,今年以来,已举发539件违规案件,吁请驾驶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