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残障停车格 金门警方将告发取缔

金门公有停车场身心障碍停车格遭占用情况严重,警方将加强告发取缔。(警方提供)

不要再跟残障朋友车位了! 金门金城镇公有停车场的身心障碍停车格遭占用情况严重,让看不过去的民众大大摇头。警方强调,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取缔告发,希望乡亲多加留意。

警方指出,依〈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及〈身心障碍者专用停车位设置管理办法〉等规定,身心障碍停车位仅限合法持有身心障碍者专用停车位识别证或身心障碍专用车牌之身心障碍者本人,或其配偶、亲属乘载身心障碍者本人时使用,为避免「一照多用」,即影印同1张识别证占据专用停车位,依规定使用身心障碍者专用停车位者,除挂有专用牌照车辆外,应将专用停车位识别证置于汽车挡风玻璃明显处或黏贴机车车首,以供查核检验

金城分局长胡淑净也提出,依据「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第56条规定:公共停车场应保留2%停车位,作为行动不方便之身心障碍者专用停车位,车位未满50个之公共停车位,至少应保留1个身心障碍者专用停车位,非领有专用停车位识别证明者,不得违规占用,并且透过明显标志显示,希望民众千万不要贪图一时便利,任意违规停放,以免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