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客骑微电二轮车违规多 金门警方加强取缔
金门恢复陆客观光后大部分自由行陆客均自行租赁微电车代步游玩,不少陆客违规骑车造成交通乱象,警方已加强取缔。(图/金门县警局提供)
微型电动二轮车新制已于11月30日起正式上路,金门地区恢复陆客观光后,大部分自由行陆客均是自行租赁微电车代步四处游玩;但由于两岸法规有所不同,有不少陆客违规骑车、并排乱窜造成交通乱象,引发诸多民怨。为维护用路人安全,金门警加强取缔,根据县警局交通队统计,违规件数从新制实施起至12月10日止,已于金城市区取缔陆客违规件数计14件,其中未戴安全帽2件、乘坐人数超过规定9件、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驶2件,以及骑车时使用行动电话1件。
金门县警局说明,微型电动二轮车新制规定,车辆必须经过「登记」、「领牌」及「投保」后才可上路,如未依规定领牌行驶,迳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处以最高新台币3600元罚锾,并将车辆移置保管;若为未经型式审验合格者,更直接没入车辆。提醒地区民众尚未完成领牌者,除不得行驶外,亦需尽速完成领牌作业,以免违规受罚。
县警局强调,除持续对微型电动二轮车各项违规行为严格取缔外,更呼吁地区乡亲骑乘微型电动二轮车应注意,包括「年满14岁才可驾驶」、「禁止双载」、「禁止擅自变更电子控制装置或原有规格」、「行驶速率不得超过每小时25公里」及「配戴安全帽行驶」等基本规范。
此外,为避免地区微型电动二轮车违规骤增,县警局已责由各分局、交通队及保安队针对热门观光景点、市区主要路段及大型商场附近等较容易出现慢车区域加强取缔;同时透过地区户外媒体、电视墙、小三通船班及水头商港旅客通关大楼等处,播放微型电动二轮车新制规定及骑乘安全影片,并结合县府观光处微信公众号等多元管道,向县民及陆客强力宣导新制规定,期以在活络地区观光之余,也能减少微电车违规情事,确保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