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缔违规微型电动二轮车 新营警9天开罚29件

台南新营警方取缔微型电动二轮车,9天开罚29件。(读者提供/张毓翎台南传真)

微型电动二轮车已正式纳管,用路人须完成强制责任险投保、验车及领牌作业,才可合法上路,台南市警察局新营分局近日加强执法,总共取缔29件违规案件,其中21件是未依法领牌行驶,将处1200至3600元罚锾。

新营分局统计,本月1日至9日取缔微电车违规案件,以未依法领牌行驶的违规行为最多,共有21件,其余违规项目包括酒后驾驶3件、未戴安全帽3件及乘载人数超过规定2件。

警方表示,微型电动二轮车除需完成挂牌和投保外,驾驶人须年满14岁,并遵守配戴合格安全帽、禁止载人、超速及酒驾等规范,且不得私自改装电子控制装置或原有规格,而未依法领牌上路者,将面临1200至3600元罚锾,若车辆已经型式审验合格,将当场移置保管;若未经型式审验合格,则将没入。

新营警分局长苏政敏指出,持续加强结合社区、学校及工业区等集会场所进行宣导,提醒微型电动二轮车用路人遵守交通规则并尽速办理相关投保及领牌作业,呼吁车主应依规定行驶,避免违规受罚,共同营造安全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