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县微型电动车违规再查11件 累计今年取缔529件

微型电动二轮车自上个月30日起牌照纳管,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正式明订未请领牌照及未挂车牌行驶等违规情事,都有罚责,最高罚锾3600元。(苗栗县警察局提供/吕丽甄苗栗传真)

微型电动二轮车自上个月30日起牌照纳管,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正式明订未请领牌照及未挂车牌行驶等违规情事,都有罚责,最高罚锾3,600元,新制上路后,苗栗县警局连续3天大执法,共取缔告发11起违规案件。另警方先前就对微型电动二轮车加强取缔其它违规事项,今年前11个月中共取缔529件违规,其中不依规定停车为最多,其次则是酒驾。

微型电动二轮车从今年起须依规定领牌行驶,违规者将从11月30日起开始告发,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1-1条处以最高新台币3,600元罚锾,车辆移置保管,如为未经型式审验合格,并没入车辆,苗栗县警察局提醒民众切勿骑乘无牌照微电车,以免受罚。

苗栗县警局交通队统计,新制度上路首日,共取缔「未依规定领用牌照行驶」6件、「未悬挂牌照于道路停车」5件。另统计今年1月1日至11月29日共取缔微电车违规529件,其中违规前5大项目分别为「不依规定停放车辆」185件、「酒后驾车」103件、「未依标志标线号志行驶」62件、「驾驶人未依规定戴安全帽」46件、「乘坐人数超过规定」20件。

苗栗县警局长陈世煌特别要求所属除于脸书、媒体宣导及于辖内厂区、校园、农地及商场附近等微电车易出现区域严正执法外,更结合地方校园、民俗活动等多元管道加强宣导,并呼吁民众应使用合法挂牌的微电车上路,遵守相关交通规则,尚未完成领牌微电车,不得行驶,亦不得停放于道路,并请尽速完成领牌作业,以免违规受罚。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饮酒过量,有碍健康。酒后不开车,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