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电动二轮车新制上路!最常违规前3名出炉 花警强力取缔

▲花莲警方配合微型电动二轮车新制上路,加强取缔违规行为。(图/花莲县警察局提供,下同)

记者王兆麟/花莲报导

微型电动二轮车自今年11月30日起全面正式纳管挂牌上路,车主必须完成强制汽车责任险投保,并至公路监理机关办理验车及挂牌手续,才能合法上路,未领用牌照上路经查获者,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1-1条规定车主可处新台币1,200~3,600元罚锾,若车辆已经型式审验合格,将当场移置保管;若未经型式审验合格,则将没入。

花莲县警察局统计首周(自11月30日至12月6日止)取缔微型电动二轮车违规件数计88件,主要项目为:(一) 乘坐人数超过规定计45件。(二) 未依规定领用牌照计16件。(三) 未依规定戴安全帽计6件。

微电车领牌2年缓冲期已结束,花莲县警察局与监理单位将持续办理联合稽查,针对微电车未悬挂牌照、未戴安全帽、驾驶未满14岁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取缔。警察局也将加强交通安全宣导,透过学校讲座、社区活动及媒体报导,向民众传递使用微电车应悬挂合法牌照后再上路,共同确保用路安全,尚未完成领牌,不得行驶于道路,请民众尽速完成领牌作业,以免违规受罚。

花莲县警察局再次呼吁,骑乘微型电动二轮车须年满14岁、戴合格安全帽、不可载人、超速、酒驾、毒驾,也不得擅自增、减、变更电子控制装置或原有规格;将持续针对微型电动二轮车各项违规行为执法,以维护车辆行车安全,请尚未挂牌之车辆尽速前往监理机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