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身障停车识别证者 勿停放身障专用停车格以免受罚

台南社会局提醒民众,没有身障停车识别证者,切勿停放身障专用停车格以免受罚。(图/记者林悦翻摄,下同)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台南市社会局接获民众来电表示,之前载年迈母亲医院回诊,医院旁有1个身障专用停车格无人停放,心想母亲也领有身障证明,应可以停放,于是将车辆停放在身障专用停车格,没想到出来就发现车辆已经被拖吊,而且遭开罚2100元,社会局提醒民众,没有身障停车识别证者,切勿停放身障专用停车格以免受罚。

台南市社会局指出,依据身心障碍者专用停车位设置管理办法规定,身心障碍者经需求评估符合行动不便者,可备齐所需文件,向户籍所在地区公所或至台南市政府社会局办理身心障碍者专用停车位识别证。民众使用身心障碍者专用停车位,除挂有专用牌照车辆外,应将专用停车位识别证,完整呈现并放置于车辆前挡风玻璃明显处,以供查核验证,如未依规定放置者仍会依法进行取缔拖吊、并处以罚款

市长黄伟哲也呼吁民众,切实遵守身障停车位停放规定,共同打造大台南成为一个有爱无碍的温暖城市,落实弱势族群关怀照顾,共享幸福的城市。如有需求之民众可上社会局网站http://sab.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21382&s=4378370或洽台南市政府社会局06-2982585、06-2983129洽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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