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要身障者亲到场才能买停车月票 北市:防滥用
北市议员徐立信质疑,停管处8月17日突然家属代替身障者购买停车月票的政策,造成市民不便;停管处强调是防止非身障者一直享用优惠。(张立勋摄)
疫情三级警戒期间,北市停管处为配合防疫,身障者若要买停车月票,每月18、19日可让家属代为前往停车场购票,但议员徐立信质疑,停管处8月17日却突然取消这项政策,也没预留2天公告,且到现在还不能线上缴费,实在不便民。停管处回应,因防止不是身障者的人使用半价月票,才会规定每月亲到场购买。
徐立信表示,每个月的 18、19 日是身障者至各公有停车场购买月票的时间,之前因疫情关系,停管处通知可由家属持相关证件前往购买月票,但 8月17日突然公告18日就要取消这项政策,没预留 2 天以上时间,让许多家属前往购票后才被告知需由身障者本人前来购票才可,造成市民诸多不便。
徐立信批评,且现行一般票券都可直接线上缴费、验证资料,实在不需要身障者亲自到场,况且一般身障者大都因生病或行动不便,出门相当困难与不方便,停管处却要求每月都还要身障者亲自去购票,非常不便民,现连银行、户政都可使用委托书代办,购买月票却完全不能代办,令人匪夷所思。
停管处长李坤振表示,是因配合疫情才做调整,需由身障者本人到场才能购买半价优惠。停管处营运科长罗至浩补充,原本就依规定,身障者需本人到场才能购票月票,是因三级警戒、避免群聚才暂时改为家属代购,后来因8月降为二级,所以恢复。
罗至浩说,因有些人根本不是身障者本人,却一直享用身障者的半价优惠,因此才规定一定要身障者在每个月买月票的那天,亲自到场证明是本人在用车,且这已是放宽,都还没要求每次进出停车场都要亲看驾驶人是否为身障者。
关于公告是否太仓促,罗至浩澄清,有很多弹性措施,因月票是透过抽签,中签后3天内到场购买即可,并不用当天公布中签就要到场买票,且也有放宽身障者若无法到场,可透过家属先买,不过事先要将身障者的专用识别证放在停车场,以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