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路边停车格躲酒测挨罚18万 警漏说1句话罚单少1张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驾驶阿荣(化名)去年7月间开车行经苗栗县头份市中央路一带,竟在警方设置的酒驾定点路检前,突然把车子开进路边的停车格,被抓包之后又拒绝酒测,因而挨罚18万元,还要吊扣汽车牌照24个月。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日前审理此案,由于警方未合法告知处罚包含「吊扣车辆牌照」,最终仅裁定撤销吊扣汽车牌照的部分。

▲阿荣将车子开进路边停车格躲避酒测拦检。(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判决书中记载,警方去年7月间在苗栗县头份市中央路与八德一路口执行酒驾定点路检拦查勤务,并依照规定在前方80公尺摆设拦检设备,现场也有警员随时留意是否有驾驶意图规避拦检,没想到阿荣就在派出所所长面前将车子开进路边停车格,他下车之后身上散发出明显酒味,脸色红润、走路不稳。

警方认为阿荣是故意规避酒驾路检,于是当场上前进行盘查,阿荣仍拒绝接受酒测,这才对他开单裁处罚锾18万元、吊销汽车驾驶执照,还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讲习(处分一);再另依道交处罚条例第35条第9项规定,裁处车主即阿荣吊扣汽车牌照24个月(处分二)。

阿荣不满提出行政诉讼。不过,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检视警方密录器影像画面之后,认定阿荣的行为客观上应属于蓄意规避路检,警方在进行酒测之前也有告知拒测的法律效果,包含罚款18万、当场移置保管车辆、吊销驾照3年、参加道路交通安全讲习等等,他仍拒绝接受酒测,因此拒测的部分依法开罚并无不妥。

法官接着指出,但警方没有告知将受到「吊扣车辆牌照」处罚,最终仅裁定撤销吊扣汽车牌照24个月的部分,全案仍可上诉。

● 《东森新媒体ETtoday》提醒您:禁止酒驾,未满18岁禁止饮酒;饮酒过量,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