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挡到出入口 驾驶「被查出1事」衰收万元罚单

记者黄翊婷/台北报导

男子阿强(化名)今年2月间因停车挡到出入口,被民众报警,没想到警方到场一查,抓包他「使用他车牌照」,因而开罚1万800元罚锾。阿强不满提出行政诉讼,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认为原处分并无违误,最终裁定驳回。

▲阿强停车挡住出入口,却被警方查获「使用他车牌照」。(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判决书中记载,阿强今年2月间将一辆小货车停放在某工地出入口,影响到车辆进出,警方接获民众报案到场处理,结果意外查获阿强有「使用他车牌照(驾驶人即为实际使用人)」的违规行为,因此对他开罚1万800元罚锾,同时吊销汽车牌照。

阿强不满提出行政诉讼,强调车牌是他的,但车主不是他,「车子是我买回来的,原车主就是没办法过户」。台北市交通事件裁决所则认为,该车辆的车牌因为原车主死亡迳行注销,车体由阿强购得,若想使用,应依法申领牌照,但他没有这么做,显然违反道交条例12条第1项第5款规定,警方依法开罚并无不妥。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表示,阿强是因买卖关系取得车辆,等同是车辆的所有权人,不因原车主过世未办理过户而受到影响,况且他领有普通小型车驾照,应当知道不得使用他车牌照,却还是照样开车上路,违规行为明确,主观上具可非难性,原处分裁处罚锾1万800元、吊销汽车牌照,自属适法,最终裁定驳回,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