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身障车位挨罚「报案要求到场说明」 女车主骂警混蛋再喷2万
▲使用身障专用车位必须出示识别证。(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案无关)
曾姓妇人去年12月26日将自用小客车停在身心障碍者专用车位却被举发违规,气得报案要求派员到场说明,还骂了一句「混蛋」,反而害自己吃上妨害公务的官司,被台中地院法官依侮辱公务员罪判处拘役20日,得易科罚金2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书中提到,58岁的曾妇当天将车子停放在身障专用车位,后来除了收到收费员开立的停车缴费单之外,还被警员举发违规,一气之下干脆报案要求派人到场说明,接着台中市第三警分局健康派出所一名警员获报前往处理,她竟然直接当面骂了对方一句「混蛋」。
警员不满自己平白挨骂,回到派出所后随即向上级报告,曾妇也因此被台中地检署检察官依妨害公务等罪起诉。台中地院法官认为,曾妇在警员依法执行职务时,以粗鄙的言语辱骂,除了贬损警员的人格尊严以及社会价值,还会使当事人感到难堪,相当于藐视公权力,侵害警察机关执行职务的严正性,应予非难。
法官接着表示,考量到曾妇犯后坦然认罪,尚非毫无悔意,衡量犯罪动机、手段、目的以及所生危害等情状,最后依侮辱公务员罪判处拘役20日,得易科罚金2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