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停车格被涂「喷漆骂土匪」 男遭求偿20万登报道歉

张男与刘姓邻居为了车位闹翻。(图/示意图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台北市北投区一名张姓男子2014年10月间因不满停车格被划掉,持喷漆在邻居刘男家门口书写「内有恶犬」、「土匪」等字,刘男气得提告,并向张男求偿精神抚慰金20万元台币,以及需在平面媒体登报道歉一日。士林地院审理后,认为张男本该以理性态度就事论事,却以文字羞辱、嘲讽原告,因此判张男需给付台币2万元。

判决指出,张男供称,他与另一名彭姓友人社区管委会租用一处民宅前方之停车位,并缴纳停车管理费,而刘男购买该处民宅时,并未购买该停车位,却在2014年3月下午以黑色喷漆将停车格线及标示车牌号码涂掉,再将自家车辆停在该处,这实在让他忍无可忍,饱受精神压力打击,才会以喷漆写那些文字,以表达抗议

士林地院认为,「内有恶犬」、「土匪」等文字意指原告生性凶恶,而强夺该处土地,显有贬低、轻蔑原告之意,更让社区住户经过时皆得以见闻,已侵害其名誉,且经原告另提妨害名誉之告诉,已判处拘役10天确定,审酌两造之身份地位经济情况,赔偿2万元之范围尚属适当;至于登报一事被告已涂去喷写文字处,且被告赔偿金额已足以弥补原告所受名誉之侵害,无须登报。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