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怒跑到球友轿车喷漆涂写「表女」 瞬间喷飞9.5万

球友嫌隙男子愤而在对方汽车喷漆。(图/视觉中国CFP提供)

社会中心台南报导

一名郑姓男子与黄姓羽毛社球友发生嫌隙,竟持红色油漆在对方爱车右侧前、后车门车身,喷漆涂写「表女」辱骂,足以贬损他人名誉,且使该车丧失美观效用。后来是因黄女报警处理,经警方调阅监视器录影画面后,全案因此曝光。台南地方法院近日依犯公然侮辱罪,判郑男友拘役95天,可易科罚金9.5万元。

据判决书提到,造成汽车毁损这部分,郑男坦承不讳,但公然侮辱部分,他则辩称,因黄女偷走价值6600 元的球拍,要求她出面处理,她均未理会,才喷「表女」二字是要她出面处理此事,且都是羽球社员,故称她为「表女」,并无辱骂之意。

不过,法官也说,公然侮辱罪只须侮辱行为足使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得以共见共闻,罪即成立,并不以侮辱时被害人在场听闻要件,也就是说只要是行为人出于主观侮辱他人犯意,以言语文字动作表示不屑、轻蔑或攻击其人格意思客观上达于贬损他人名誉及尊严评价程度,即构成公然侮辱罪。

判决书指出,法官认为郑男在停车格喷漆,属于不特定多数人可自由出入场所自属多数人得以共见共闻之状态,而「婊女」是指「卖淫女子娼妓」,在社会一般评价上,认为带有侮辱、贬抑女子之意,可以令听闻者感到不悦、难堪,甚至人格遭受攻击,足以贬损名誉及尊严评价,加上他年逾50岁,怎可能不知道「婊女」的负面意思。

最后,法官认为郑男辩词属卸责之词,无足采信,加上事证明确,仅因细故即动辄以喷漆涂写文字侮辱他人,法治观念实属淡薄,且未与对方达成和解,认定有公然侮辱犯行,判犯公然侮辱罪,处拘役45日,又犯毁损他人物品罪,处拘役55日,共应执行拘役95日,可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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