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锋大队士官长摸胸吻颈 「天良未泯」获缓刑女兵好呕!

▲图为示意照,无关本案。(图/记者蔡绍坚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海军海锋大队一名士官长被控在2015年9月担任值更官时,对同中队女兵摸胸、吻颈,甚至强拉女方坐他大腿一审被判6月、得易科罚金,缓刑5年;虽然被害人表明无法接受缓刑,但高院法官认为,入监「对其再社会化并无助益」,仍给予缓刑机会

判决指出,当时该士官长(已婚)出手握住女兵左上手臂,从后方以手强行环抱、抚摸胸部,被害人不断扭动挣扎而与他面对面,他竟试图强吻女方嘴唇,女兵闪躲后仍遭强吻颈部

被害人因害怕不敢站立,欲找椅子坐下,士官长又突然出手将女兵往下强拉坐在其大腿上不放;被害人不断以言语拒绝,刚好又到士官长必须在主控室内以电脑视讯回报的时间点,才结束这场恶梦。后来女兵向上级长官申诉,全案因而曝光

基隆地院一审依强制猥亵判士官长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缓刑5年,应缴国库10万元;二审认为被告与女兵已达成和解,因此撤销缴国库10万元的部分,其余维持前审判决。

由于被害人身心受创严重,必须就医,无法接受士官长竟然能获缓刑,法官则认为被告坦承犯行,是初犯恶性未深、天良未泯,从年轻时即入伍,无其他历练专长,若入监执行刑罚,势必剥夺其工作机会,对其再社会化并无助益,相信经过这次教训当能知所警惕,没有再犯之虞,因此给予缓刑。

此外,该士官长被起诉的罪名还包括擅离勤务所在地罪,一审被判拘役20天,得易科罚金,缓刑5年,这部分检方未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