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吻袭胸女调查官 前调局「明日之星」认罪判缓刑4年
因曾赴多明尼加侦办电信诈骗案,被视为「明日之星」的前调查局台北市调处外事站副主任陈秀铭,被控在去年7月以「介绍情报来源」为由邀约市调处女调查官饮酒,趁2人独处时,将女同事压制企图强吻,甚至袭胸,遭北检依强制猥亵罪起诉,台北地院因陈认罪,且向被害人道歉和解,判处徒刑8月,缓刑4年。
调查班35期结业的陈秀铭主修西班牙文,由于台湾学习西班牙文的人才较缺,陈外派巴拿马及多明尼加担任法务秘书期间表现亮眼,深受长官器重。2017年调查局在美国协助下,跨国打击诈骗集团,陈奉令到多明尼加办案,成功破获台嫌在当地架设的诈骗电信机房,事后调查局还特别举行记者会,陈一度被视为查局的「明日之星」。
北检调查,去年7月20日晚间8时,陈秀铭以情报业务需求,陈向调查班55期结业的被害女调查官表示可介绍认识一些可以提供讯息的朋友为由,约被害人到六张犁的「大富贵独门料理」晚餐,接着到某广告公司的练唱室招待所续摊。
之后其他人陆续离开,陈利用与被害人独处机会,用手抓住她肩膀,将她压在沙发上,试图亲吻嘴巴,被害人抵抗挣脱后,陈再抓住对方肩膀,将她压在沙发上,用手自她衣服领口伸进内衣,抚摸胸部,再试图亲吻嘴巴。
由于被害人极力反抗,导致陈吻到她颈部,但陈仍不罢休,继续用身体压住对方,紧抓她右手,造成被害人颈部擦伤、右前臂挫伤,最后被害人推开陈,陈才罢手。事后被害人向调查局报案,并接受心理咨商。
检方调查时,陈否认犯罪,供称整个过程都很清醒,没有强制猥亵情事。北院审理时,陈认罪,法官认为陈身为执法人员,位居中级主管,竟酒后一时冲动犯罪,本应从重严惩,审酌陈认罪,并向被害人道歉和解,加上陈没有前科,判决徒刑8月,缓刑4年,给他自新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