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总局官员爽喝包商7次花酒 认罪遭判缓刑5年
▲林姓帮工程司接受包商招待前往台北市酒店喝花酒。(示意图/记者张一中摄)
在交通部公路总局第一养工处任职的林姓帮工程司,从2014年开始接连7次接受陈姓工程包商招待,到台北市的酒店喝花酒,并提供相关资料让包商能够估算金额后得标;考量林男在侦查阶段就俯首认罪,并缴回3万余元的不法获利;新北地院法官依违背职务收贿罪判他2年徒刑,得缓刑5年。
43岁的林男担任交通部公路总局第一养工处中和段工务段帮工程司,负责办理「中和段台9线、台9甲线山区公路设施及路面改善工程」采购案的标案设计,却接受陈姓包商及赖姓工地主任的招待,2014年8月先到台北市的酒店喝花酒2次,等到得标之后为感谢林男,又到酒店消费了5次,期间都由陈姓包商结帐请客。
而林男期间提供了防坠护栏的相关设计及报价单给陈姓包商,工程验收时还未实际监督进度,纵容工程护栏以喷漆替代烤漆,甚至伪填完成日,让包商得以先行请款。
新北地院法官裁量,林男在侦查阶段时就全盘认罪,并缴回不法获利3万5千余元,而该工程事后经检验并无偷工减料,因此给予减刑,依照违背职务收贿罪判他2年徒刑,得缓刑5年,此外须接受保护管束,并缴给公库50万元做为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