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im.B吸金主嫌藏名酒、名牌包 政院前顾问认罪获缓刑4年

前行政院政务顾问陈振坤(中)。(本报资料照片)

行政院前顾问陈振坤,涉嫌利用代书职务,为吸金主嫌曾耀锋及其女友张淑芬过户桃园房子给金隆公司大帐房颜妙真、并藏放噶玛兰威士忌酒754瓶与高价艺术品,台北地检署依洗钱罪起诉陈振坤,陈认罪,台北地方法院判刑1年并科罚金150万元,缓刑4年,须支付公库100万元,犯罪所得1万2000元没收,可上诉。

检警调查,陈振坤在宜兰从事代书、不动产投资及经营旅馆等生意,从2019年起即认识曾嫌,在案件爆发前帮他购买、投资当地多笔不动产。

im.B事件爆发后,陈欧珀遭踢爆使用曾嫌的房产及车辆,陈欧珀却推说是陈振坤介绍提供,令陈振坤不满,向朋友抱怨自己是因陈欧珀才认识曾嫌,还帮他购买囤积价格不斐的威士忌,不料,现在陈欧珀却把责任全推到他身上。

检警查出,金隆公司募得资金已无法按期发放利息,部分投资人未如期收到今年4月10日之利息,主嫌曾耀锋、张淑芬为免财产遭扣押,委请代书陈振坤协助隐匿犯罪所得,将位于桃园市桃园区慈祥街房地所有权,假意移转给金隆公司帐房颜妙真。

陈振坤并提供儿子位于宜兰市的慕夏精品旅馆地下室、罗东镇四维路房屋,供曾耀锋、张淑芬藏放噶玛兰威士忌酒754瓶与高价艺术品、酒类、名牌包,掩饰犯罪所得。

另金隆公司处长陈振中为隐匿其财产,免遭后续求偿与扣押,以「假离婚」脱产,他在今年5月3日检警搜索金隆公司当天及隔天先后持不实之离婚登记申请书等向新竹市东区户政事务所办理离婚登记,并向新竹地政事务所以剩余财产差额分配为移转登记原因,办理位于新竹市东区房地所有权移转登记。

张淑芬知悉曾耀锋先前已遭通缉,为免曾国锋遭查缉,承租桃园市桃园区新埔八街房屋,与曾嫌同住,去年9月桃园市调处约谈张女时,她谎称其与曾耀锋仅短暂交往,曾嫌2016年创设im.B平台前即已消失,隐蔽曾嫌行踪,误导司法机关侦办方向。

之后张淑芬唯恐曾嫌遭逮捕,5月2日与曾嫌一同驾车前往宜兰藏匿,5月3日凌晨,曾嫌遭警拦查发现酒驾,冒用他人名义(此部分业经宜兰地检署检察官起诉)时,仍不动声色,待警方以曾耀锋拒绝酒测而开立证明文书,并移置车辆后,张女偕同曾嫌于同日投宿宜兰县罗东镇温泉酒店藏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