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友友」曾耀鋒吸金90億元 im.B主嫌判16年半

im.B吸金诈骗案昨天一审宣判,自救会理事长林家辉(中)代表受害人出面,高呼「讨回公道、彻查金流」,要求政府给一个交代。记者杜建重/摄影

台湾金隆科技公司成立im.B平台媒合假债权吸金近九十亿,负责人曾耀锋与多位绿营人士交好,引发政治风暴,检方起诉卅一人。台北地院审理,昨天依违反银行法、洗钱罪判曾有期徒刑十六年六月,曾的女友张淑芬判十二年二月,曾犯罪所得七十一亿二五三五万元没收。

同案行政院前顾问陈振坤被控协助曾耀锋脱产,依洗钱罪判刑一年,缓刑四年;台湾金隆科技公司判处罚金一亿元,其余廿七名被告包括曾耀锋父亲曾明祥在内,分别判处一年到八年有期徒刑,有七名业务获判缓刑。可上诉。

曾与郑文灿、陈欧珀交好

曾耀锋与绿营关系匪浅,行政院前副院长郑文灿、前立委陈欧珀都传与他过从甚密,一说曾耀锋会向郑文灿开口「乔」警察人事,民众党立委黄国昌更爆料,陈欧珀位于罗东的后援会与服务处都是由im.B无偿提供,陈欧珀也因此黯然宣布退出立委连任;外界怀疑,曾耀锋能以通缉犯之身逃亡中犯案,与攀附当朝权贵有关。

im.B吸金案一审判决 制表/地方社会中心

黄国昌批遇权贵就转弯

对于昨天的宣判结果,黄国昌痛批法院轻纵陈振坤这般洗钱共犯;并批检方起诉范围仅止于非法诈骗吸金,只字未提「臭不可闻」的官商勾结,质疑遇到权贵就转弯。

吸金案目前仍有曾耀锋、张淑芬二人在押,曾落网前已身背四条通缉令,有枪砲案判刑确定待执行;法官审判中不准他交保,更不同意曾由羁押被告身分转为受刑人,以防止他逃亡。

集团新竹营业处处长陈振中在审判中以一五○万元交保,但被判处八年重刑,法官命陈再加保两百万元,并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曾耀锋对外以「曾国纬」自称,二○一六年创设不动产债权媒合平台,再架设im.B借贷媒合互利平台网站,对外宣称为P2P网路借贷平台,声称提供债权媒合服务,平台业务员负责招揽民众投资上架推广的「不动产债权」及「票贴债权」。

判决书指出,im.B业务员向投资人诓称保证支付年利率百分之六到十三的利息,二○一六年六月廿九日至去年五月二日为止,汇入原始债权人银行帐户的钱,高达八十三亿四四三九万三二六元。

利用假债权持续吸金

曾耀锋、张淑芬二○一九年起为了持续吸金,将先前已经清偿的不动产债权案直接重新上架或分割为数笔债权,或利用造假的债权吸引投资人继续投资。

后来,台湾金隆营运出现困难,曾耀锋、张淑芬预期会面临司法调查,为免财产遭扣押,委请陈振坤协助将桃园市桃园区某房地所有权移转给公司帐房颜妙真,并将「噶玛兰」威士忌酒七五四瓶、高价艺术品、名牌包包等搬至陈振坤提供处所存放。

合议庭认为,曾耀锋等人承诺投资人的报酬,高过合法金融机构放款利率数倍,报酬或利息与本金显不相当,致发生「大量吸金」结果;台湾金隆公司以「后金养前金」方式经营,支付投资人的利息是来自投资人本金,显然构成非法吸金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