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耀钻石违法吸金2.4亿 2主嫌重判人头董事长判无罪

恒耀钻石违法吸金案,检调查扣被林、曾2主嫌用以套利的钻石。(本报资料照片/郭良杰高雄传真)

林姓与曾姓男子2015年联手在高雄开设「恒耀国际精品」公司,主打「年利率18%、保证还本」,招揽323人投资,违法吸金2.4亿元,被依违反银行法、诈欺等罪起诉,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日宣判,林男判刑9年,另判1年6月得易科罚金,曾男判10年6月,其余人员被判刑1年10月到5年6月不等,其中6人获判缓刑,原被判刑3年2月的黄姓人头负责人,二审逆转被改判无罪。可上诉。

恒耀公司另被判裁罚8千万元,林姓与曾姓主嫌被连带追征1亿5千多万元未扣案的不法所得,被判缓刑的6人,须向指定机关提供200到240小时的义务服务,及接受2场法治教育。

判决指出,曾姓男子2014年曾参与「璀璨国际珠宝公司」吸金案,遭判刑4年确定。2015年林姓男子见曾男有前案经验,一起合作在开设「恒耀国际精品」公司,对外宣称钻石市场有可获利的趋势,招揽投资人加入,两人联手违 法吸金。

林、曾2人的吸金模式是,投资人须与公司签立钻石买卖契约书、vip会员契约书裸钻签收单,成为公司vip会员后,投资额满20万元者,可选择领取彩钻,不领取彩钻则可由公司代为保管。投资人依投入本金多寡,按月可向公司领取礼券,礼券可兑换现金,但兑换时须填写「订购单」佯装订购商品,实际等同将礼券换现金。期满3年的投资人,可以原价将彩钻卖回给公司,等同保证还本,号称每年最高可获年利率18%的礼券,到该公司5年吸金逾2.4亿元。

直到,2021年9月林男以「公司欲向VIP会员借用彩钻展览,展览后会归还」、「大陆厂商来台欲购买钻石,vip会员钻石被买走可优先拿回本金」等理由,向投资人借钻石,结果钻石被林男拿去典当换现金得利,投资人拿不回钻石,血本无归,只能报案求助。

检调在2022年4月指挥调查局南机站搜索该公司,查扣相关证物并约谈林男等人到案,检方侦结后依违反银行法、诈欺等罪起诉曾男、林男及集团相关成员。

高雄高分院判决指出,曾、林2人为公司实际负责人,仍维持一审刑度,而黄姓负责人未曾出资、鲜少到公司,员工知道他是挂名人头董事长,亦无证据证明有投资人误信他而受骗,改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