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快取宝涉吸金180亿!法院判30人无罪 被告欣喜落泪

记者柯沛辰综合报导

快取宝涉嫌非法吸金180亿元,负责人孙岳泽李欣洁夫妇王木生逃亡通缉中,检方一共起诉33人。嘉义地方法院31日宣判,除在逃3人外,其余黄姓等30名被告,因无法证明与负责人共同违法经营,均判无罪。有人听闻判决喜极而泣,检方则将研议上诉。

起诉指出,孙岳泽、李欣洁等人2002年4月成立生产销售公仔公司,明知非银行不得经营收受存款业务,但仍对外谎称取得迪士尼公司授权,以制作公仔名义招募资金,约定每半年就有12%以上利润,涉嫌吸金180亿元。

2011年后,孙岳泽等人陆续以阿旺师食品厂、快取宝等公司名义招揽投资,保证有极高获利,并透过下线方式层层招募,最后却跳票、未支付利润,受害者多达500多人。案发后,孙岳泽、李欣洁逃亡中国大陆,王木生则下落不明,皆被法院通缉。

嘉义检方认为,其余嘉义市议员蔡文旭调查局官员张道铭等30名被告为了招募资金、赚取利差,也协助招揽下线,因此日前依违反《银行法》第125条第1项非法经营银行业务罪嫌起诉。但嘉义地方法院审理后,31日宣判30名被高无罪。

▲嘉义地检署。(图/记者翁伊森翻摄)

嘉义地院指出,检察官虽极为用心,尽力调取、核对相关金流资料,欲证明30名被告涉犯银行法第125条第1项非法经营银行业务罪嫌。不过,被告黄男等30人也长期或以高额资金投资、借贷孙岳泽,显然也具有遭违法吸金的「被害人身分

地院认为,基于投资人立场,无论30名被告是基于分享投资资讯、拉拢亲友加入投资,或为争取公司允诺的佣金,都不能直接或间接推论被告等人,与主嫌孙岳泽有共同违法经营、收受存款业务之犯意,所以基于无罪推定原则,被告等30人均应为无罪。

嘉义地检署回应,相关证据显示30名被告与孙岳泽具有对价关系,足以证明双方有犯意联络与行为分担,对于30名被告均为无罪判决,地检署深感遗憾,后续将针对判决理由不当之处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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